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承担德阳市柳沙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德阳市柳沙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地址:德阳市八角井柳沙村
项目概况:对原10万m³/d柳沙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
建设内容及处理工艺:多模式A2O(利用原DE氧化沟改造)+高密度沉淀池(新建)+反硝化滤池(新建)为主体的三级生化处理工艺,污水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迁建)等,改造完成后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德阳市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周凯
联系电话:15183885116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8)83395555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1号楼E座17层
邮编:610023 邮箱:6159071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
①研究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筛选主要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制定评价大纲。
②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预测,开展公众意见调查,评价建设项目。
③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的资料、数据,编制环评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种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
(2)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对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于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告主要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对当地公众采用发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可以在发放调查表时对工程建设和环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上信息。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